| 08元旦新制/到底吃多少? 咖啡因、反式脂肪…應標清楚 2008/3/28 |
| 東森新聞網 97年1月1日 |
97年元旦起,食品衛生管理有幾項新措施,包括咖啡因含量標示、反式脂肪等營養標示及原產地的標示等新規定,衛生署也提醒食品業者,必須遵守新制相關規定,以確保民眾飲食安全及消費權益! 為使消費者清楚知道飲料中含有多少咖啡因,以避免攝取過量咖啡因,衛生署自2007年7月5日公告修正咖啡因標示及含量上限之規定,定於2008年元旦起實施。 咖啡因的標示包括完整包裝的液態飲料,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高於或等於20毫克者,標示方式應為如低於20毫克者,咖啡因含量以「20mg/100mL以下」標示之,其中咖啡、茶及可可飲料,等於或低於2毫克者,得以標示「低咖啡因」替代「20mg/100mL以下」;「即溶小包裝咖啡」則以每一食用份量所含咖啡因總量(毫克)為標示方法。 而隨著健康意識高漲,「反式脂肪」的議題也為大眾所關注,繼丹麥、加拿大之後,美國也自2006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包裝食品標示反式脂肪含量,之後國內也著手進行修正「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部分規定,包括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需於脂肪項下加標飽和脂肪及反式脂肪,讓消費者清楚了解,將於2008年元旦起實施。 消費者在購買食物時不妨注意,包裝上的營養標示若印有「氫化植物油、半氫化植物油,或者英文hydrogenated」,就表示含有反式脂肪,攝取過多會導致心血管疾病發生。 不過,衛生署也提醒民眾,攝取過多油脂都會增加心血管疾病、肥胖、癌症等慢性疾病的罹患機率,因此除了注意反式脂肪或飽和脂肪攝取量外,也應從選擇健康食物下手,以均衡攝取各類營養素。 此外,為使消費者更清楚自己購買的食品,產自哪個國家,2008年元旦起所有食品的製造包裝上應以中文顯著標示清楚原產地,或以中文標示製造廠名稱及地址表徵其原產地,以作為民眾選購食品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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