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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世界

 
  協會活動預告
 
   
 
1. 2007年台灣咖啡大師比賽報名與相關事項如下:
  1.1 2007年台灣咖啡大師比賽,報名條件如下:
1、18歲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咖啡愛好者
2、熟練使用半自動咖啡機(兩年以上)
3、每一店家及連鎖店推薦不能超過2名
4、符合第1&2項條件之個人或餐飲相關科系學生皆可參賽(在學學生請附上師長推薦函)
5、報名費新台幣貳千元整
6、報名截止日:96年8月15日(三)止
  1.2 代表咖啡協會參加WBC比賽資格:台灣咖啡大師比賽總決賽的冠軍即為代表台灣區以及代表台灣咖啡協會(台灣精緻咖啡協會)參加W BC比賽的人選
  1.3 評選說明:
主辦單位將依報名者之報名表召開籌備委員會審核資格進入初賽,初賽成績揭曉後將依照參賽選手之總分選出前12名選手進入11月23及24日之複賽,複賽取前6名優勝者進入11月25日之入圍賽,入圍賽將取前3名進入總決賽,總決賽冠軍有資格代表協會與台灣區參加WBC於2008年假哥本哈根舉辦之國際大賽。
  1.4 喪失代表權:競賽冠軍因無法出國、違反選手同意書事項或其他危害咖啡協會名譽或競賽活動等情況,將被取消參賽資格,並由總決賽順序依次遞補人選.
  1.5 出國費用補助:出國參加WBC競賽者,將獲協會補助機票與住宿費用,細節將另頒佈
  1.6 選手比賽說明會:賽前會邀請參賽選手舉辦選手說明會,請密切注意協會公告或BGT網站公告
2. 台灣咖啡大師競賽
  2.1 競賽演出評分的飲料
A,初賽時,選手需在10分鐘內做出8杯飲料送評,分別是4杯濃縮咖啡(single espresso),
4杯卡布其諾(single cappuccino).
複決賽時,必須在15分鐘內做出12杯飲料,分別是分別是4杯濃縮咖啡(single espresso),
4杯卡布其諾(single cappuccino),4杯創意飲料(signature beverage).
B,所有飲料都必須有一份的濃縮咖啡(single shoot)當基底,且不能含任何酒精.
C,選手可自行決定飲料的出杯順序,也就是先出濃縮咖啡或先出卡布均可.
D,但每次出的4杯飲料都必須相同且用同一款咖啡豆,製作完成需同時送給感官評審,也就是說,
如果出卡布,就必須4杯都是卡布,且必須4杯完成後,一起送給感官評審.
E,選手最多可用三款配豆,也就是說:濃縮咖啡、卡布其諾、創意飲料,可使用不同的espresso配方豆,但必須每種飲料用同一款espresso豆,同時最多僅能使用兩台磨豆機.
F,選手在競賽時間內做的飲料不受限制,但僅有送感官評審的飲料才會被評分
  2.2

飲料的定義
2.2.1濃縮咖啡(espresso)
A.濃縮咖啡(Espresso),一杯濃縮咖啡的量是30ml(可增減5ml,即25ml~35ml,這個量包含crema)
B.每一劑的濃縮咖啡(single espresso) 所使用的粉量必須恰當且每次沖煮的量都一致(appropriate and consistent).
C.機器設定的熱水溫度在攝氏90.5~96度間.
D.機器的幫浦壓設定在8.5~9.5bar間
E.咖啡萃取時間必須在20~30秒間.
F.萃取的espresso必須用內容量在60~90ml間且有把手的杯子來盛裝.
G.4杯espresso必須在沖煮後必須馬上且一起送到評審前,同時搭配湯匙等配件(如果一開始設桌時沒給評審水、餐巾紙、糖,就必須在此時送上)

2.2.2卡布其諾(Cappuccino)
A,一杯卡布其諾,必須含有這三項:一份的濃縮咖啡(single espresso)、蒸奶與奶泡;同時口味必須均衡且和諧.
B,一杯傳統的卡布其諾容量是在150ml至180ml間.
C,卡布其諾必須用容量在150~180ml且有把手的杯子盛裝.
D,卡布其諾不可以添加其他香料、糖漿、粉類或任何其他物質.

2.2.3創意飲料Signature drink
A.創意飲料是以espresso為基底且每一杯創意飲料至少必須含一份
espresso(one espresso shot)並在競賽時間內由選手自由發揮創作的飲料.
B.濃縮咖啡的風味必須能夠呈現且讓評審感受到.
C.不能含有酒精或非法的物質(任何物質、濃縮物、萃取物,即使所含的酒精已經燃燒過,都還是不允許).
D.必須容易飲用,讓評審很容易喝,而不需要藉助湯匙或其他物品等.
E.沖煮把手的濾器僅能裝要萃取的espresso粉,不能裝任何其他物質.

2.2.3-1 零分說明
1, 創意飲料如發現有酒精或非法物質,則本項創意飲料的感官評分項目都將給零分.
2, 沖煮把手的濾器裝espresso粉以外的物質,則選手在技術評審與感官評審的創意飲料評分項目都將給零分

  2.3 競賽演出時間
初賽為10分鐘(初賽僅評定espresso/卡布其諾兩項) 、複決賽為15分鐘
2.3.1 開始 當選手同意且表示【開始】,即展開計時
2.3.2 結束 當選手舉手或喊【停、time】等語,即停止計時,且競賽結束.
主審需負責記錄選手的競賽時間且與大會計時員做覆核並記錄在主審表上.
2.3.3解說 競賽時間到或選手提前喊結束,選手即禁止向評審再做任何解說,但可以接受主持人訪問
  2.4 逾時扣分說明
A.選手即使逾時,仍可繼續操作完成競賽.
B.逾時一秒扣一分,不足一秒仍以一秒計算,初賽超過10分鐘即開始扣分,複決賽超過15分鐘開始扣分;最多扣60分,逾時扣分將會註明於主審的評分總表上.
C.逾時一分鐘即取消競賽資格.
  2.5 競賽時指導與協助選
選手競賽開始,所有人不得藉任何方式協助或指導選手,如不聽勸阻主審
可取消選手的競賽資格!但加油、喝采是允許且值得鼓勵的!
  2.6 濃縮咖啡機
2007年大會指定espresso咖啡機為義大利ECM品牌雙孔咖啡機,型號為:ECM-MICHELANGELO,選手不可變動咖啡機任何零件;比賽時,咖啡機廠商會安排一位維修工程師,隨時排除突發狀況.
2.6.1 取消競賽資格
選手若有下列舉動,則將被直接取消競賽資格.
A. 拆卸沖煮把手、濾器、墊圈等等.
B. 調整機器溫度
C. 調整機器壓力
D. 改變蒸汽棒結構或噴嘴(例如私自換噴嘴或塞住部份噴嘴孔)
主審與技術評審將會隨時檢查上述機器與零件是否被選手私自更動.
2.6.2 大會咖啡機與磨豆機結構與說明
在選手說明會時,大會將提供比賽指定之咖啡機與磨豆機基本結構說明,同時也會安排選手有實機操作的練習機會.
  2.7 評審桌
選手需將所有送審的飲料,送到評審桌,4位感官評審將會在評審桌,進行評審的工作,選手可在準備時間內,前來設桌與佈置,但不可以在這個時間內在評審的水杯內倒水; 每批次的飲料送評審桌由評審開始評審後,大會工作人員必須注意主審的訊號,當選手將每批次的飲料送達評審桌後,主審會在評審工作告一段落時打訊號,工作人員必須將這些飲料的杯子、盤子、湯匙撤走(糖罐、水杯、MENU、擺飾品除外)
  2.8 故障排除
2.8.1 機器問題
A. 如果選手覺得咖啡機或大會提供的磨豆機有技術問題, 他可以舉手向主審示意, 這時比賽時間會暫停計時.
B. 主審如果同意這是機器的問題, 則主審可決定給選手適當的額外時間, 來補償該選手, 待大會工程人員排除問題後, 恢復比賽並按主審決定的時間繼續計時.
C. 如果一時無法排除機器的技術問題, 則主審可決定該選手需繼續等候修復再繼續比賽, 或是修復後重新開始比賽.
D. 如果選手必須停止競賽, 則該選手就需連同主審與大會經理重新安排比賽時間與場次.
E. 如果主審決定機器技術問題, 是因選手本身所引起的, 無需大會技術人員來排除問題, 則主審可要求選手繼續比賽, 並且不給予額外時間, 該選手必須繼續競賽演出.
2.8.2 配件問題
A.在競賽演出時,如果選手有配件或原料的問題,例如打破杯具、忘了原物料、都將不允許暫停.
B.當上述情況發生時,選手可靠近主審並告知這個情況,主審可要求大會助理或是選手本人去取備品,但時間仍會持續計時.
2.8.3 妨礙選手
A.任何人,包括大會工作人員、評審、攝影師、觀眾 等等,很明顯妨礙了選手的競賽, 主審在競賽時必須監督整場情況,遇這個狀況發生,主審必須制止妨礙者,同時決定該給予多少額外時間來彌補該選手.
B.如果評審桌的飲料未及時撤走,而選手已經要呈送另一批飲料到評審桌,且很明顯被迫等候撤桌;則主審必須趕快要求大會助理來撤走上批飲料,同時必須決定該給多少額外時間來彌補該選手
3. 台灣咖啡大師競賽程序
  A.競賽區域將設3個競賽台,編號分別是:1、2、3
B.每位選手將抽籤決定競賽台號與競賽的時間.
C. 選手比賽時間
1,初賽總共25分鐘(僅製作espresso與卡布其諾):
準備時間10分鐘、競賽演出時間10分鐘、清潔整理時間5分鐘
2,複決賽總共45分鐘:
準備時間15分鐘、競賽演出時間15分鐘、清潔整理時間15分鐘
初賽前,每位選手將可登記取得練習時間,計45分裝鐘
複決賽選手,按抽籤序號安排1個小時的練習時間.
  3.1 主辦單位提供的設備與物品:
A. 冰箱(僅供冰大會牛奶,不得作為他用.)
B. ECM雙孔咖啡機
C. 磨豆機一台(Mazzer)
D. 敲粉盒X1
E. 大會指定牛奶
F. 垃圾桶
G. 大會推車(僅於準備與清潔兩個時段使用)
H. 冰塊(不可食用)
3.1.1競賽區域說明
競賽區域分3個競賽台,每個競賽台的包括下列3桌抬,分別是:
競賽桌:長180公分X寬90公分X高90公分(放置咖啡機與磨豆機)
工作抬:長180公分X寬60公分X高90公分(選手自由設置,與製作飲品)
評審桌:長180公分X寬60公分X高100公分(感官評審使用)
評審椅:4張,感官評審的座位.

※若有更改則以選手賽前當天會議為主
  3.2 準備時間
3.2.1 準時上場
任何選手至少需在準備時間開始前30分鐘至選手準備區預備,否則將喪失資格.
3.2.2 磨豆機
選手可使用一台大會提供的磨豆機或一台自備的磨豆機或兩者皆使用.
在準備時間前,不可放置任何咖啡豆在豆槽內.
3.2.3 大會助理協助事項
大會助理必須在準備時間前,將選手的磨豆機或其他電器(例如果汁機等),協助選手放置在選手於說明會時提出的指定位置(例如工作抬的左邊或右邊等等).
僅大會助理可協助選手推車進場,但他不可協助選手卸下物品,大會助理必須在競賽開始前,將推車推回選手準備區.
3.2.4預熱杯具
選手在準備時間內必須預熱杯具,在競賽開始時,所有杯子必須是乾淨、且空的,不可以有熱水在杯子內.
3.2.5準備時間結束
在準備時間內,大會工作人員會趨前告知選手所剩的時間,報時模式如下:
初賽報時模式:7分鐘、3分鐘、1分鐘、30秒、時間到選手請後退.
複決賽報時模式:10分鐘、5分鐘、3分鐘、1分鐘、30秒、時間到選手請後退
當大會計時員請選手退後時,選手必須馬上退後!
  3.3 競賽演出時間
當選手準備時間結束,且所有評審就位後,大會主持人會詢問選手準備好沒?願不願意在比賽途中接受訪問?選手也可選擇不接受訪問. 競賽演出時間僅有在選手示意結束或舉手或喊停時,才會停止計時.
  3.4 清潔時間
競賽結束時,選手必須清潔競賽台,並且在大會助理檢查後使可離開,如果發現清潔不徹底,則大會助理可要求選手把該區清理乾淨.
清潔時間不計分
4. TBC 認證的評審
  台灣咖啡大師比賽(TBC)的評審,係由大賽籌備委員會負責,並依據WBC競賽規則與規章,以及TBC技術委員會規定來遴選並培訓評審
  4.1 如何取得評審資格?
符合報名資格且完成下列兩條件即可取得2007年評審資格.
A.需參加台灣咖啡協會舉辦的評審訓練營且評審訓練營的測試及格者.
B.訓練營必須無缺課且通過所有測試,即可為合格的
【2007年台灣咖啡大師比賽合格評審】
  4.2 如何報名參加評審訓練營?
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可報名參加評審訓練營
A.台灣咖啡協會會員且具相關經驗者享優先報名.
B.參加台灣咖啡大師比賽曾進入決賽的選手或有兩年義式吧台經驗且熟悉義式咖啡機操作技術者.
C.參加過國外 barista訓練或杯測訓練或參加過咖啡協會舉辦的相關訓練.
D.參加2006年評審訓練營且通過者.
符合以上條件者 ,經過台灣咖啡大師籌備委員會評審長審核通過 ,即可參加評審訓練營
  4.3 台灣咖啡大師評審的任期與限
A.任期為1年,通過測試的評審將擔任 2007年的台灣咖啡大師比賽評審.
B.2007參加評審訓練營開始,至2008年11月30日止,不得參加任何Barista競賽(含國內、國外).
C.非經台灣咖啡協會同意,不得以評審名義從事商業行為、招生上課、演講表演、顧問 (含掛名 )、
協助非台灣咖啡協會的組織,籌備任何形式比賽或擔任評比工作.
若獲邀或須以評審名義從事活動,必須【事先書面申請獲准】方可進行相關活動.
D.需經過咖啡協會同意,才可以用【評審】名義接受訪問 .
E. 咖啡協會召開之評審會議、訓練、安排之評審比賽不得無故缺席.
F. 評審將另頒布「評審行為準則」
違反上述規定或「評審行為準則」之評審,將取消評審資格並予公告
  4.4 主審
每場TBC比賽均會有一位主審,主審負責觀察注意整場比賽,是否有任何的疏失(包含選手與其他人員).
A. 主審是整場比賽的主要監督者.
B. 確認所有評審是否專業且依據TBC競賽規則與規章以及評審訓練營的訓練指導方針,來給予選手該有的評價.
C. 確認評審們清楚且正確的填寫評分表格.
D. 主審需督導競賽區域的大會助理以及計時員,確保諸事正確.
E. 確保競賽選手有足夠的工作活動區域.
F. 主審必須確保選手在競賽演出時間能不被攝影記者、攝影者、觀眾、評審、大會義工等妨礙競賽演出.
G. 主審會同時評定選手以及評審們表現,註明於主審表,惟主審記錄的分數並不列入選手的總分.(逾時扣分除外).
H. 主審會與感官評審測試選手的飲料風味,作為評定與討論的依據.
I. 主審會在感官評審已經喝過該飲料後,才會拿起來試喝.
J. 主審在評審期間,擁有最後的權力來決定關鍵且重要的分數
  4.5 技術評審
每場比賽均有兩位技術評審,技術評審會站立於選手的操作區域,在不妨礙選手的動線下,按技術評分表的評項隨時檢視選手.兩位技術評審的分數將加總後再予平均,並加到每位感官評審的評分表內
  4.6 感官評審
每場比賽有4位感官評審,他們位於評審桌後,同時每位評審僅會針對送給他(她 )的那杯飲料來評分
  4.7 評審標準
評審的標準根據本【2007台灣咖啡大師競賽規則與規章】、大會評分表以及選手說明會之公告.
4.7.1競賽區域
兩位技術評審會在競賽時間【剛開始】以及【剛結束】,針對選手的競賽區域做清潔狀況的評分,技術評審於競賽開始前也會檢查選手有事先熱杯否.
4.7.2口感評分
4位感官評審,會依據評分表的評分項目,針對送給他(她)的飲料來評比.
4.7.3創意飲料的評分
依據感官評分表的創意項目來評比,依據解說能力、杯具的選用、飲料的外觀與整體的清潔狀況、創意、呈現手法等項目來評分.
4.7.4技術能力
依據選手的吧台技術能力與專業知識,以及選手在競賽過程中,操作咖啡機與磨豆機的能力來做評比.
4.7.5 選手整體印象的評分
依據選手的技術能力、飲料口感、整體的解說狀況與演出,來評分
  4.8 競賽後續事項
4.8.1評分表保密
競賽委員會將指定相關人員計算評分表,並以機密文件保管,在未發表晉級名單或發表名次前,所有相關人員不得對外透露選手分數與參賽者的任何評項.
4.8.1同分情況下的名次排序
選手若同分,將一獲得最高分的次數依序來分高下;例如,A與B兩位選手競賽總分同為650分,但A在技術評分與感官評分共有5個評項是4分,B選手有4個評項是4分,他們倆位在任何項目都沒有4.5分以上的得分,則A的名次會判定比B高.
4.8.2解說
大會將指定評審,在比賽後,針對未晉級的選手來作解說,提出他們可改進的部份,供選手參考.晉級的選手將不予解說,決賽的選手,將等決賽後,再予解說
5. 選手權益與事後抗議說明
  5.1 選手如何維護自己權益:當比賽前或比賽後,選手要是覺得自己權益受損,例如被干擾或是覺得不公平,都可以當場向技術委員代表提出訴求,代表將會當場召集牽涉的人與事,並給予選手說明,如果需要的話,主審或大會技術委員將會協助說明,並協助解決
請特別注意:大會不負責選手攜帶的任何物品、器材的保管責任,同時選手若因不熟悉比賽規則或是選手會議缺席導致不了解大會最新規定,則抗議無效
  5.2 選手於協調後或是比賽結束後,仍覺得權益受損,則可以書面陳述事實,用mail或是傳真,寄正式抗議函給大會技術委員會.委員會開會討論後,將給予正式回函,委員會的回函將為台灣咖啡協會之正式回應,且為最後仲裁機制
6. 優勝選手義務說明
  凡進階複決賽的優勝選手,都必須簽字同意台灣咖啡協會訂定之【台灣咖啡大師比賽優勝選手同意書】的規範,該同意書將於優勝選手產生且召開選手會議時,當場宣佈
  6.1 優勝選手未經咖啡協會同意不得以【台灣咖啡大師選手】或【咖啡大師選手】名義接受訪問或代言產品或從事顧問演說示範等商業行為.若有任何違反事宜,經大會委員會決議後,取消其優勝資格情節嚴重者,並將停權處分且於協會網站公佈
7. 大會提供的機器、磨豆機、原物料規定
  7.1 7.1.1 大會指定espresso咖啡機為義大利ECM品牌雙孔咖啡機,型號為:ECM-MICHELAN GELO
7.1.2 大會提供磨豆機為義大利Mazzer品牌
7.1.3 大會指定的鮮乳將另公佈.
  7.2 選手不可以調整咖啡機的內部或外部結構,包括蒸汽噴嘴、沖煮頭、沖煮把手等等
  7.3 選手可使用大會磨豆機,亦可自備磨豆機(惟限單相電,110V或220V均可)
  7.4 選手製作卡布其諾時,必須使用大會提供的鮮奶,打蒸奶時或融合調製卡布其諾時,(蒸奶動作僅能用大會提供的咖啡機來進行),都不可添加任何物質在牛奶內,或是做好的卡布其諾內,包括奶泡上方都不允許
  7.5 大會競賽站提供設備規格
7.5.1競賽抬:擺設咖啡機、磨豆機,尺寸為:長180x寬90x高90(公分)
7.5.2工作抬:選手競賽用設備、器皿、杯具等長180x寬60x高90(公分)
7.5.3評審競賽桌:供感官評審用-長180x寬60x高100(公分)
7.5.4服務推車:供選手使用運送設備,由準備區到競賽站
7.5.5其他提供物品:牛奶放置於大會冰箱中,請選手上場前向工作人員登記取用,用剩之牛奶請自行處理勿放回冰箱以維護他人權益,大會冰箱僅放置大會牛奶,不得冰放其他物品
  7.6 選手自備物品說明
下列物品請選手務必備齊(此清單僅供參考,其他物品請選手自行斟酌攜帶)
7.6.1咖啡豆
7.6.2填壓器
7.6.3 espresso盎斯量杯
7.6.4 espresso咖啡杯盤、卡布其諾咖啡杯盤、湯匙(所有espresso、卡布其諾的杯具與備品)
7.6.5蒸奶鋼杯
7.6.6評審水杯、飲用水(不可以加味、或添加其他物質,例如檸檬)、糖、餐巾紙
7.6.7評審桌佈置與裝飾用品
7.6.8乾淨抹布、清潔毛刷
7.6.9托盤
7.6.10製作創意飲料所有設備、原物料、用品
7.6.11 選手特別注意,凡自備磨豆機或複決賽的電器用品,請事先向大會提報,細節將於選手會議說明
8. 其餘未盡事宜以選手會議以及協會網站公告為準
【版權所有,請勿任意轉載或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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